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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不可以要求现业主补交,因为新业主对于该笔债务没有义务偿还。除非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新业主偿还该债务的条款,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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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2、新业主购买房子之前,并没有享受这家物业公司的服务。原业主享受物业服务欠的费用,物业公司理应向原业主催缴。 3、原业主已转让了房屋并且也已迁出,物业与原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告终止,物业与原业主之间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4、新业主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寻找原业主催缴欠费,但是没有义务垫付费用。 风险提示:物业费是基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不应该把原业主的欠费转嫁到新业主身上。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促其及时缴纳。超出合理期限仍未缴纳,可以起诉该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应当先与业主协商催告。催告后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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