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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
子公司不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应当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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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具体来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明确债务,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应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和人格权,完全依赖总公司。
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资金、业务等都受总公司的控制。总公司有公司章程,而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只需要依法申领营业执照。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如下: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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