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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北京市...
按照京人社工发〔2010〕314号的文件规定,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社会保险基金列支,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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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9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基本工伤赔偿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十级5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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