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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为60%;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为40%;县(区)级医院、专科医院为40%;市级以上...
1、门诊医疗补助待遇:每年600元以内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基金50%的门诊医疗补助。 2、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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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苏州参保人员而言,苏州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有些大病的报销比例已达到或超过90%。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对于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的药品及治疗费用累计在4万元(含4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5%的比例结付。参保职工在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结付95%,个人自负5%。对于城乡医保的参保者,政策范围内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此外,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疾病虽然发病率较低,但较难治愈,有的甚至伴随终身,且一旦发病不及时用药将危及生命,门诊个人负担较大,我市从2006年少年儿童医保办法出台时已将上述两个病种纳入苏州市区少年儿童门诊特定项目。2010年医保政策调整中考虑到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疾病治疗的连续性和特殊性,将其扩大到全体参保人员。
苏州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大病医保包含哪些疾病? 国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广州医保报销比例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3%,个人自付7%;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9.5%,个人自付10.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6%,个人自付14%; 3.外来从业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72%,个人自付28%;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8%,个人自付32%;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4%,个人自付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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