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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没有工伤保险的话,按照工伤主张赔偿,也可以按照雇佣关系主张赔偿,那种算出来的高按那种主张赔偿...
1、“在人家搞装潢的”,这种表达方式我始终看不明白。律师对看不明白的话一定不能乱下结论是吧?2、如果你父亲是在“别人家”搞装潢,并且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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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个人都是可以的申请领取工伤赔偿金。伤者劳动鉴定结论出来后,离职时先和公司协商解决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公司支付后配合以下资料,个人可以到工伤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离职证明;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单位财务鲜章;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并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和指定银行卡复印件,两者复印在一张上;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如果伤者准备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么就将相关资料上交给公司,然后由公司代为申请领取工伤赔偿金,在伤者离职时,向公司要求领取工伤赔偿金。注意:伤者一定要留下一张认定书、鉴定书原件、其他资料最好是留下复印件以备万一。
看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厂里受伤了赔偿损失: 1、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应该由所在用人单位赔偿; 2、如果不属于工伤,而是被他人打伤的,则应由打人者赔偿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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