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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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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小股东同意,并不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伤害,当然是可以的。不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在公司的出资都已转为公司资产。如果要收购应当是大股东另行用自有资金支付给小股东,并经过工商部门登进注册后原小股东的股份才可以转在大股东名下。必须严格区分股东持股与公司资产。股东的持股只是享有股权,但该部分股份出资属于公司资产,已不属于股东个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需变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如需要将股东“踢”出去,一般称为股东除名,所谓“股东除名”,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解除某股东的股东资格,通过强制转让被除名股东的全部股权强迫被除名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股东退出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出台之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空白。在“规定”中相关条款明确只有出资人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等等,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而根据公司章程涉及取消股东权利是无效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出资人未按规定出资才可以终止其股东资格。 因此要求其中出资人退出,通常是股东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股权转让完成或退股完成,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法律的依据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前20天备案,供股东参考;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布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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