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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保监委规定重大疾病有25种是必须包括的,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疾病发生调查增加,有30种,有最多到35种。 2、重大疾病保险不属于报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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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报销比例分为以下四项: 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 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报销的慢性病种与诊断标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稍有差异,最终的报销范围以当地法规为准。 1、冠心病;2、中风后遗症;3、糖尿病(需胰岛素治疗的);4、恶性肿瘤;5、膀胱肿瘤(灌注治疗);6、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7、肺心病;8、肝硬化;9、慢性肾功能衰竭;10、重症精神病;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帕金森氏综合症;14、慢性乙型肝炎;15、丙型肝炎;16、自身免疫性肝炎;17、类风湿;18、股骨头坏死;19、强直性脊柱炎;20、癫痫;21、银屑病(顽固性)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具体的你也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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