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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是的,至少应当是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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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构为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一、以下情况由国务院批准征收。(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2)非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70公顷的。也就是说,如果征收土地超过70公顷,任何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包括耕地以外的所有土地,同时征收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两种土地超过70公顷。(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有土地,涉及农地。二、省人民政府征地审批权限。非基本农田耕地不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包括非基本农田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在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向国务院申报。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不必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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