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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收养证的,由户主带上收养证及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落实即可。 2、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3、按照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1、在国外引进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技能等级1级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技能等级2级或本科学历,年龄男性40岁.女性35岁(缺乏专业.必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者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3级或大专学历,年龄30岁(缺乏专业.必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录用,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合法的社会保险。二.留学回国者在海外。在海外取得学士和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者。三、应届毕业生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定居,接受配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生和苏州市生源的中等专业毕业生。具体来说,1、上学时将户籍转移到地方学校,毕业后将户籍转移到学校的集体家庭。2、上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计划把户口从学校集体转移到苏州市区。3、上学时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打算从原籍地迁往苏州市区。苏州毕业生就业政策(定居)是什么?毕业不到两年,没有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大学(包括高职)以上学历的苏州籍以外的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可以办理定居手续。4、组织调动江苏省.苏州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动的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调动苏)。5、驻苏省部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调动苏的以下人员:1、在海外取得学士和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技能等级1级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技能等级2级或本科学历,年龄男性40岁.女性35岁(缺乏专业.紧急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或本科学历,年龄男性40岁.女性35岁以进入江苏省博士研究生保险公司的人员和未满足法律年龄的人员。
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需要办理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 (1)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四县和本市市区农村生源应届毕业生; (7)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符合(1)、(2)、(3)、(7)项规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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