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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
1、土地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去世后,属于你爷爷的一半房产开始继承,继承人是你奶奶、爸爸和七个姑姑,如果房产值200万,这九个人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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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本属你爷爷的遗产,大家人人有份。虽然你爸给了其他人5000元,这块地皮使用权现在应该归你爸爸,但因为现在其他人均否认该事实,所以你们没有证据、证人作证。 2、好在时间对你们非常有利,据你所述,你爷爷已经死去超过了20年,你们家占有有你爷爷遗留的土地并建了房,其他人一直没有异议。法律规定,被继承死亡超过二十年的,法律对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再保护,所以即便你伯伯们有想法也没用了。
根据《》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特定权利。所以,这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法》规定: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此规定,只有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才可以继承,也只有林地因为比较特殊,才能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不能够。法律禁止以土地抵债,限定以土地抵顶债务应为无效。我国法律,对土地抵债问题作发生明确的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乡下承包合同纷争案件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已获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做法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牵涉乡村土地承包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典质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导致的损失,当事人有犯错的,应当承受相应的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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