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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一般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公民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一般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公民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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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判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其因为外出,引起确定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的,法院可因其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对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居家隔离期间算事假。因为肺炎所造成不能上班的这种情况,可以由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请假的要求,延迟上班用人单位用年假来冲抵可以的。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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