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治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导致的,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企业代扣代缴的;(二)企业代扣代缴的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约定人工费数额或者其所占比例,并将款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施工总承包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开设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4人已浏览
1,346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