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胁迫正常成年人乞讨的,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能被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通过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
涉嫌组织儿童乞讨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胁迫他人作担保,被胁迫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担保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胁迫他人作担保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017年12月中旬,35岁的聋哑人马某伙同32岁的聋哑女子张某,唆使同是聋哑人的杨某探求聋哑残疾人停止乞讨为其取利。同年12月17日,本年2月25日、3月9日,杨某以引见工作为由,先后3次将熊某等9名残疾人骗至西安,构造其停止乞讨以取利。其间,完不成乞讨任务就遭训斥、威胁,期间,两名被骗者也变成了从犯。2018年12月5日上午,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5名被告人均系聋哑人,一名手语翻译全程翻译。经过长达四小时的庭内审讯,法官在当庭分别宣判了这五个人的罪名,当场定罪为组织残疾人乞讨罪。马某、杨某二人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这三人分别处罚3000元的金额。还有两位从被害人变成帮凶的那后来者,分别被判处了1年和9个月的有期徒刑。在法官宣判罪名之后,这5名被告人都纷纷表示不上诉,认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