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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
1、首先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2、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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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基本方面。[8] 公积金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房时除个人账户累积部分外还可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 半市场化方式 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政策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中,政府应当对每年住房开工面积中必须包括多大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出强制性规定。 非市场化 经济适用房毕竟还是让购房者去“买”。对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的有些困难群体,可以建立政府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政府补贴贷款利息。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救济方式 最后还有少量特困群体,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这就需要有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具体办法就是对特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方式。
保障性住房为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住房不能自由出售。
据介绍,受理的申请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类:第一类申请对象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2016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由于房源不足等原因申购未成,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第二类申请对象为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本市参战退役人员,以及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工程兵。第三类申请对象包括:1、第一、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按当时政策规定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施行后,符合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2、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购买经适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适房申请条件但选择了租住公租房,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未受理其申请,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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