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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选择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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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并辞退你的的这个单位,其至少有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以下具体介绍违法行为及救济方式: 一、该单位的三大违法行为: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应补缴社保,或者请求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并给与单位应有的处罚。 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给你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如果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3个月(6.5*2倍)个人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当下该如何维权。 1、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之后实行有条件的法院二审处理方式,即一裁二审。你如果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上诉。 2、关于仲裁地与诉讼地:应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一般是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相应的申请仲裁和诉讼。 3、建议协商优先。主要是考虑如果走正式法律程序的话,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较长,三个程序(仲裁,一审和二审)都走完将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对劳动者不利。建议最好能邀请律师与你一同去与单位协商谈判,必要时要借助劳动行政部门的力量,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不仅是对你的劳动权益的侵犯,还是一种劳动行政违法行为,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查处。这也是你们谈判的重要筹码。
可以向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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