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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物品、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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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处理办法:1.若原承租人没有居住该公房的共同成员,则该出租公房的租赁合同视为终止,由出租方将该房的租赁情况进行公证后,列入拆迁即可;2.若原承租人还有居住该公房的共同成员,则原租赁合同还需继续履行,出租方可另外置换其他公房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或安置过渡房;或解除原租赁合同,按规定对原承租人给予经济补偿。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想终止的,要给承租人一定合理的期限搬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关于怎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解答如下: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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