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XX干流或者支流申办水上旅游、运动等经营项目的,有关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的意见。...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按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处理的;(三)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四)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五)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的。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职务终止以及补选,参照《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