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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程序如下: (一)注销(分)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注销(分)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程序如下: (一)注销(分)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三)登报公告; (四)登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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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的起诉。《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诉讼行为应当由总公司进行,因此总公司是可以撤回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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