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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没有结束,没有办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工伤赔偿法律程序如下: 一、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
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退出工作岗位,除了享受工伤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定期的工伤补助直至退休年龄,而多数人身伤害赔偿是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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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只要你的事故符合工伤认定原则,就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赔偿金是取两次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赔偿金支付。比如伤者第一次十级伤残,第二次九级伤残,那么就只会按照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支付一次。如果伤者两次都是十级伤残,那么可以申请伤残等级晋级,由两个十级工伤合并成一个九级伤残,然后按照九级伤残标准进行支付赔偿金。
1、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认定不收费。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评残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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