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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河南周口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关于补偿标准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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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县(市)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通知》(豫政〔2016〕48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科学调整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以县(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二)市中心城区(含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各区包干,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各区在落实征地时据实清点。(三)经济林补偿标准参照省林业厅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补偿费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补偿费用专户,由财政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监管。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完善专项审计制度,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严格杜绝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现象发生。(五)执行新标准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原《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周政〔2013〕27号)同时废止。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为您推荐】常平镇律师满城县律师丛台区律师长安区律师洪梅镇律师洛南县律师魏县律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北街道、永安街道、青年路街道、丝绸路街道、大街街道、南郊镇、北郊镇,除去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行政区域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全部辖区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66000元/亩;基本农田:79200元/亩;建设用地:66000元/亩;未利用地:528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王村镇全部辖区范围和济青高速公路以北行政区域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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