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证明材料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0人已浏览
832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