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的回答是:公安部《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
1、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因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注销机动车行驶证。酗酒行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五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饮喝酒后行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捕,并处五千元罚金,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酗酒行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十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后,不得行驶营运机动车。饮喝酒后或者酗酒行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意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行驶证,终生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
1、具体什么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1、拘役五个月从拘役的那一天开始来进行一个计算,从拘役的当天算起,顺延两个月同日的前一天释放。 2、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3、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4、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3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