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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的时间限制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商标许可的时间限制一般为十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且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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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提问者问题关键在于“有权利授权别人”的界定上,如果授权行为属于使用商标概念,是可以使用的,即如果您是出于使用目的,比如授权包装公司给您印制带有被许可商标图样的包装物,您是有权许可包装公司使用该商标的,一般通过合同完成该授权行为,对方也要求您提供商标许可合同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文件,即此类情况下您“有权利授权别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施行)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但是授权行为是再许可,比如您是被许可使用在珠宝商品,您无权再行许可第三人使用在珠宝商品上,因为许可方需要有该商标专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施行)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问者应该关心您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类型,如果是独占许可方式,您的使用权限是非常大的,同时需要做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商标申请条件的,商标行政部门就应当受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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