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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的时间限制一般为十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且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许可的时间限制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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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的生效时间就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商标使用许可需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实际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经登记也是可以生效的。即使得到了商标使用许可,也仅仅是获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如果想要真正获得一个商标最好的方式是注册一个。 当然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最好到商标网查询一下商标,排除在先近似商标,确保欲注册商标具有显著性和新颖性。并由使用方支付相关费用后生效。
商标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商标申请条件的,商标行政部门就应当受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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