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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有以下事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
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有以下事由: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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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子买卖违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合同是可以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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