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陪产假又称男方护理假,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福建省生育政策,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延长至158日至180日。并规定妇女在生育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能得到帮助和补偿。
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因此: 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定,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 福建陪产假:15天。
福建陪产假新规定为15天。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版)》中明确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9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5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