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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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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双方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关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三)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居,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夫妻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不能,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增加抚养费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不经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但是原告为未成年子女,抚养子女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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