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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申请低保,必须需要以下多少个要求。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八条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女方户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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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一、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对象 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托管人事档案的个体工商户,外出从事劳务、留学、进修人员,人事档案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托管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3)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4)《档案委托管理卡》。 三、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1)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3)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 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五、退休手续办理及养老金发放: (1)人事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在我中心代理,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须提前半年向我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由我中心办理退休手续。(3)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发放存折,退休手续办完,由我中心负责将存折交给本人。
不是,当地都是“居民户口”:黑龙江省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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