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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
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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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不到工资一般不可以报警的,要不到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之内。 2、一般情况下需要个人收集存在劳动关系,有实际劳动付出的有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责令老板支付工资。 3、能举证老板存在拖欠工资的诈骗行为的,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到公安机关举报。
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规范了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包工头再也不能代替工人领工资了。 《办法》明确规定,对待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拖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企业还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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