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买房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此可见,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若是一方失踪、被监禁、便成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无法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些特殊情况下,并不要求夫妻共同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