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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针对建筑工程中层层转包的现象,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劳动争议适用于劳动仲裁前置。承包争议未约定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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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针对建筑工程中层层分包的现象,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裁判机构多依此确定劳动关系。针对这类问题,应坚持劳动关系优先的原则。只有没有劳动关系,非法用人单位才能一次性赔偿。非法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在没有合法用人单位,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的特殊规定,是对非法用人单位职业伤害人员的补救规定。在实践中,非法用人单位(老板)往往逃避责任,难以追究。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得到充分保障;即使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劳动关系存在时,让劳动者通过非法就业关系寻求赔偿,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在建设工程分包关系中,《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制规定的具有用人单位具有一定资质和经济实力的用人单位,比自然人具有更大的支付实力;文件之所以确定这类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是因为自然人或者其他非法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对工伤人员不利,强制认定这类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直接承担工伤责任。
工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赔偿适用的规定不同,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程序与劳动纠纷不同。
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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