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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没有确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是实习,那就不存在建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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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迫学生实习,还说有教育部的文件,那肯定是假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不给发毕业证,这个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大可放心地向政府投诉。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法》第四条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大三在校生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而且在就业前期,只能签订三方协议,即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者之间的就业协议,等学生毕业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今,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况越来越多。根据法律,这些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一个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签订合同。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勤工俭学的学生最好能与工作单位签订一个协议,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水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以防双方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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