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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中介购房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类情况,即因为不想买了、对中介提供的房源不满意或者其他渠道获得了更满意的房源,不想再继续履行房屋中介合同,...
1、签订了认购书后,不想买房子了,对以后再买房贷款办证都没有任何影响。2、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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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中介购房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类情况,即因为不想买了、对中介提供的房源不满意或者其他渠道获得了更满意的房源,不想再继续履行房屋中介合同,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构成违约。一般来说因为中介提供房屋不满意,不满足自身需求,根据合同来说是不会构成违约的,但这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劳务费。因为购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居间合同,中介为购房者提供居间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用。其次,如果根据双方之间的中介合同,购房者中途不想再买房构成了违约,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购房者无法收回定金。 第二,如果在双方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可能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收取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合同即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择一适用。 因此,出现了签了中介合同又不想买了的情况,建议首先弄清楚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违约的条款,以决定下一步的措施。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此类开发商自身有很多问题,所开发项目若在房地产兴旺时期还可掩盖,房地产行业进入低迷期,恐怕会不断有问题出现,不要被其“牵着鼻子走”,要据理力争,按协议约定办,并不怕退房,并要明确,若开发商一再如此违约,退房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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