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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股东,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原意就是实现企业再生,所以允许股东提出重整申请。因为股东对企业经营状况最清楚,所以在国外多数是企业股东申请企业重整...
重整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再经法院批准,才能开始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应依法分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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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人为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是股东,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原意就是实现企业再生,所以允许股东提出重整申请。因为股东对企业经营状况最清楚,所以在国外多数是企业股东申请企业重整。
简单介绍一下企业破产重组程序的内容。首先,如果《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组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批准,经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组计划》的实施程序;最终,《重组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重组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组计划》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计划》的执行,并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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