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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北京市生育津贴男方如下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
如果你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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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2)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3)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1.按现行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晚育(即女满24周岁、男满25周岁,第一胎)的话,可申领一个月的晚育津贴。不满足晚育条件,则领取不了。 2.手续可从男方单位走,也可从女方单位走。 (1)如果女方有单位的话,女方在女方单位申领生育津贴时,在表格中晚育津贴一栏中,写男方姓名和工作单位信息即可。届时社保会把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钱都打入女方单位公司账户中,由女方单位核定后发放给女方; (2)如果女方无工作,晚育津贴申领需从男方单位走手续。 3.社保核定的津贴标准是,生孩子时,男方or女方单位所有职工缴纳生育险的基数的平均额。所以,晚育津贴写男方单位还是女方单位,可提前咨询下单位hr相关信息。 4.平均额和女方工资,哪个数高,就用哪个数核定女方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文件,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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