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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缴纳满15年就可以的,2004年缴纳的社保,可以到2019年就不用缴纳了。也可以继续缴纳下去,退休年龄都是国家规定的,男的是60岁退休...
基于你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公司与你解除合同要支付你补偿金。由于你们公司是2006年才注册的,所以2004年至2006年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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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尚不清楚2004年的房产证上到底共有人是几个?是你们夫妻两人?还是你们夫妻加上岳母一共三人?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人各自的拥有份额是多少? 2.在法律上,办理2004年的房产证之前,房屋产权在性质上属于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属于妻子与岳母的共同财产,以证据为准。但办理房产证之后,写上了你的名字,就相当于妻子把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予给了你(份额以房产证登记为准),或者相当于妻子与岳母把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予给了你(份额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你所得的房屋产权份额是赠予所得,而不是婚姻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收益。 3.岳母在行政法律程序上可以主张房屋产权登记错误,但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引发的行政纠纷,是岳母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管理关系,应该由岳母通过行政纠错程序找行政机关解决,或者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找法院解决,与你无关不应该找你; 岳母在民事法律程序上可以主张你妻子无权处分了房屋产权,把产权人登记成你的名字让你拥有房屋产权份额。但这需要岳母一方自行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主张,实际上,房屋登记过程并不是儿戏,登记过程中所需提交的众多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般是足以反映事实真相的。加上你所描述的案情,在办理房产证之后已经经过了将近7年的时间,岳母才就你妻子无权处分的行为提出异议。如果岳母一方要证明其主张,无疑是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对上述疑问做出圆满解释的。 4.法院是否会做出对你有利的裁判结果,这个不是我能分析判断的,现实中法院做出裁判所依据的不仅仅只有法律规定,还可能会考虑其它的现实因素。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根据你所描述的案情进行的简单理论分析,仅供你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实际的办案指导意见或建议。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主导的维护公民权益机制;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省级财政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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