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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能搜集证明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
一般是不可以的,建议与你的侄女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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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他,被告住所地一般就是户口所在地,但长年在外经商,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他。就是如果他在一地区经商一年以上,你就可以在那个地方起诉他。他把共同财产以父亲的名义买房产,这在分财产时对你有些不利,如果涉及的财产比较多,建议你请一位律师,因为我讲你一不明白的。财产是离婚最重要的部分,影响着你以后的幸福,不可小视,建议你请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五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孩子愿意随谁生活。请了律师,这些自会清楚,因为你也没说太具体,所以不能回答的太具体。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你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你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你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你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一般要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如果都不在,可以通过一方常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调解,经由法院下判决书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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