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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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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专业性较强、也是较复杂的问题,不可预见的风险较大,一旦出现纠纷的处理时间较长、程序繁杂,往往购房者为此遭受的损失较大。所以提醒购买二手房者要慎重、注意的问题也比较多。下面仅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简述如下: 一、房产权属是二手房买卖应当注意的首要问题。往往购房者仅核对产权人的产权证,而没有对房产产权人的进一步了解,后患无穷。 1、目前房屋的类型比较多,也比较乱,既有可以自由上市转让的商品房,也有对房屋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如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按照规定转让有限制的房屋要达到一定的年限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产权属较容易出现纠纷。如果确实要购买该类房产,最好要求出售人出具承诺,由售房者承担出现权属争议时的法律责任,避免或降低因权属争议转嫁给购房者的不利后果。 2、按照法律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若出售的房产为共有人所有,一定要有共有人的签字认可,夫妻共有的房产也不例外,以避免不必要的权属纠纷的发生。 二、房产出售前是否设定抵押是否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 设定抵押,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达到产权转让的目的,购房者将承受较大的损失。为避免这种情况(购房者往往不知情),要求在合同中订立违约条款,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产出售前是否存在租赁 这是购房者往往忽略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订立的租赁合同,房屋买卖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効力,应由买受人替代原房屋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且承租人对该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产出售前若存在租赁的,应当要求出售人提供该房产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四、户口问题: 户口问题是购房者往往容易忽略的另一问题,户籍问题直接关系到子女上学等基本权益。房屋买卖中的户籍迁出与迁入一旦发生纠纷,不是民事纠纷,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使户籍管理职权的公安户政部门也无法将卖方的户口强行迁出,这一问题是很难解决的。所以在购房前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户政部门调查是否存在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如果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售房者的户口迁出时限或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五、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复杂、条款较多,应当明确约定房款支付、房屋的过户、房屋的交付、房产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和违约责任等,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很多二手房买卖是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办理交易的,鉴于目前房产中介机构有的操作还不尽完善、良莠不齐。日常中时常有委托人与房产中介机构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如中介机构一房多卖、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收取中介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信息费”等,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按照规定,房产中介机构不允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房产中介机构只能收取价款总额的中介费,没有促成双方成交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房产中介机构的选择就显得重要,应当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约定房产中介机构提供哪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成交、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中介方违约的责任。
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 最容易忽略的问题 既然是最容易忽略的问题,就只谈一点:就是员工的可塑性。有的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失败是因为员工文化素质太低;有的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失败是因为员工他们讲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有的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失败是因为组织的意愿度太差,推不动;可是有的企业开展培训师队伍建设的时候,员工素质也很好,经验也很足,意愿度也高,最后还是失败了……这是为什么呢? 一 所谓的“可塑性”指的是学员改变自己的能力,有的学员真的觉得老师说得对,但自己因为年龄或过往习惯的原因就是改不了。比较好理解的例子就是一个45岁以上的人学习使用office系统,或者叫一个35岁以上的学习微营销。一个有意愿的人心中充满了担心和恐惧,认为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做到,如果是这样当然会影响培训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效果。 影响学员可塑性的另外的表现是,有的学员太聪明了,聪明得过头了,老师要他做的每一个动作,他都要问老师要一个理由,礼貌一点的学员不问老师要理由,但自己也总要“想明白”才行动。这可不光出现在学习上,你想想很多企业里面管理者,特别是基层管理者,向员工交代工作任务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员工总是要刨根问题,其实是要管理者跟他交代清楚这样做的理由他才愿意动手。这样的员工沟通成本就很高,可塑性就很差。 在《STT企业培训师快速提升》的现场,台风部分有一个集体过关的环节,我们安排了8轮挑战,可塑性正常的企业在老师的鼓励下通常在第4轮就过关,而部分可塑性低的企业到了第8轮都过不了关,虽然老师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保护学员的积极性,但这个企业学员的可塑性在老师的心里已经一目了然了。如果是可塑性超强的企业,第2-3轮就过关了,而这个时候老师都还不需要鼓励。 如果你认为你打算培养的企业培训师在可塑性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可以采用如下的预案来解决: 二 1、寻找平衡点 我这里举个栗子,在《STT企业培训师队伍建设》的系统中,对于课件制作就有四个阶段:从PPT制作到初级课件包制作,再到多媒体课件设计,最终达到高级课件包制作。高级课件包就能达到学院派的要求,一个高级课件包至少可以分成8大件:课题分析表、课程框架图、教学进度表、讲师手册、学员手册、演示文稿、行动计划、课后试题。其实如果从包装角度出发还可以再分。但除非企业指定,否则我们不会鼓励企业一上路就搞得这么专业。 因为这种成果看起来真的很美,很高大上,从我们的专业水准支持这样的成果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如果每门课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当老师布置完任务之后一般正常的企业能从职能部门手上收回几个课件?所以学员的可塑性其实和老师的标准是相对的,标准越高,对学员的可塑性要求就越高。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一定会认真的研究在企业需要、学员可塑性和有限的项目时间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三 2、增加说服和引导。 如果根据学员的可塑性调节出了合适的标准,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当然不是,如果我们预见到学员的可塑性存在一些问题,导师就要在说服和引导上多下功夫,能不能引起学员的共鸣和认同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这个和专业水平不是一个范畴的问题,因为可塑性不足的学员大部分由经验丰富的或聪明绝顶的构成,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通常你要找的是导师级的人物,如果你想让一个内容转了几手、拿着某个认证课程就出来卖时间赚钱的徒孙级讲师搞定这种问题,基本就准备项目变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企业培训又一个鸡肋了。
二手房买卖专业性较强、也是较复杂的问题,不可预见的风险较大,一旦出现纠纷的处理时间较长、程序繁杂,往往购房者为此遭受的损失较大。所以提醒购买二手房者要慎重、注意的问题也比较多。下面仅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简述如下: 一、房产权属是二手房买卖应当注意的首要问题。往往购房者仅核对产权人的产权证,而没有对房产产权人的进一步了解,后患无穷。 1、目前房屋的类型比较多,也比较乱,既有可以自由上市转让的商品房,也有对房屋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如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按照规定转让有限制的房屋要达到一定的年限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产权属较容易出现纠纷。如果确实要购买该类房产,最好要求出售人出具承诺,由售房者承担出现权属争议时的法律责任,避免或降低因权属争议转嫁给购房者的不利后果。 2、按照法律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若出售的房产为共有人所有,一定要有共有人的签字认可,夫妻共有的房产也不例外,以避免不必要的权属纠纷的发生。 二、房产出售前是否设定抵押是否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 设定抵押,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达到产权转让的目的,购房者将承受较大的损失。为避免这种情况(购房者往往不知情),要求在合同中订立违约条款,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产出售前是否存在租赁 这是购房者往往忽略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订立的租赁合同,房屋买卖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効力,应由买受人替代原房屋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且承租人对该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产出售前若存在租赁的,应当要求出售人提供该房产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四、户口问题: 户口问题是购房者往往容易忽略的另一问题,户籍问题直接关系到子女上学等基本权益。房屋买卖中的户籍迁出与迁入一旦发生纠纷,不是民事纠纷,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使户籍管理职权的公安户政部门也无法将卖方的户口强行迁出,这一问题是很难解决的。所以在购房前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户政部门调查是否存在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如果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售房者的户口迁出时限或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五、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复杂、条款较多,应当明确约定房款支付、房屋的过户、房屋的交付、房产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和违约责任等,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很多二手房买卖是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办理交易的,鉴于目前房产中介机构有的操作还不尽完善、良莠不齐。日常中时常有委托人与房产中介机构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如中介机构一房多卖、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收取中介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信息费”等,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按照规定,房产中介机构不允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房产中介机构只能收取价款总额的中介费,没有促成双方成交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房产中介机构的选择就显得重要,应当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约定房产中介机构提供哪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成交、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中介方违约的责任。如果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觉得把握不大,不必亲历亲为,特别是对二手房交易风险的把握,不可勉力为难,那会耗费你很多时间和精力,且效果还不一定会好,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做些必要的调查、了解,审查合同的条款,这样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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