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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月发放标准如下:(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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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的;(三)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四)未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而迟延缴费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机构备案。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二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以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三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劳动就业手册》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或者其他待遇,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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