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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当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其单位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以员...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责举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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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对于员工的违纪处分应当通过书面的告知函或者确认单、责任书等进行明确,以免在需要举证时无证据提交导致败诉风险的发生。 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回放:2008年5月,胡先生入职XX公司担任程序开发总监一职。2009年7月7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限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按照合同,胡先生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胡先生在公司实际出勤至2009年11月19日,公司未支付其当年11月工资。胡先生主张在职期间存在加班情形,并提供证人证言、电子邮件及谈话录音予以证明。公司对此不予认可,主张证人均已从公司离职,无法确定内容的真实性,电子邮件及谈话录音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胡先生以要求XX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裁决驳回胡先生的申请请求。胡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该案中,胡先生主张工作期间存在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情形,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曾安排其加班,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掌握有胡先生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而拒不提供,故胡先生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对于胡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官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除此之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适用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原则,也即“谁主张、谁举证”。部分劳动者错误地理解了法律的规定,以为在追索加班费案件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加班情形,否则亦应被认定为加班。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认识而提起的诉讼也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劳动者在此类案件中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加班的基础事实,否则将面临败诉风险。
辞退职工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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