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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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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聋又哑的人,又称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尤其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根据他们的经济条件和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有的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完全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盲人或者聋哑人毕竟有生理缺陷,其中许多人因生理上的障碍不仅会使他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也会给他们接受教育带来不便,影响对事物的理解和对是非的判断,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可以轻于正常人。但由于具有上述生理缺陷的人实施犯罪的情节,造成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具有的生理缺陷等具体情况不同,处罚的轻重程度也应不同,因此,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应当”,即必须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其他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是指残疾人有权要求与事件有关的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如对于侵害残疾人受教育权益的,受害残疾人可以向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对于侵害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处理,等等。 2.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指残疾人可以就侵犯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据、、法等法律申请仲裁。具体是:第一,对于,可以依仲裁法申请民事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民事仲裁实行仲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对于,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作为公民向起诉的前置程序规定的。对于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是向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给当事人以选择权,或者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诉讼。对于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指受害残疾人依据侵害行为的性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自诉。如对于侵害残疾人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益的违法行为,受害人都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行政机关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包括直接侵权的和间接以不作为的方式侵权的违法行为,受害的残疾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受到遗弃、、虐待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六十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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