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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办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
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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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以下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收养。(1)失去父母的孤儿;(2)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孩子;(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二、孩子继承,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 有名的孩子,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名的限制。有配偶的收养子女,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三、儿童继承,收养人拟收养儿童必须提供的材料:(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生育儿童必须复印子女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是否有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收养人常住地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和子女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未出具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 a4 纸张。四、儿童继承,一般社会机构儿童收养程序:(1)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身体健康,经济收入良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儿童的,持上述有效上述有效材料向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2)经民政局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3)如果孩子初步同意收养,拟收养人应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有孩子抚养方同意。(4)3)-6 经过一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携带相关收养材料,提供收养人的几张照片,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收养孩子法律规定的程序有: 1、首先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 2、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登记发给收养证明的,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程序是收养成立的手续。在中国,凡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收养关系,或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在当地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均告成立。收养的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同时应将收养申请书、双方协议书及有一定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承认书及所在单位的证明信提交给收养登记机关,并说明收养子女的目的和理由; (2)调査。办理收养的工作人员在核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后,应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査,査明是否符合收养的各种条件; (3)公证或登记。经幸面审査后,确实符合收养条件的,即应准予其收养关系成立,办理收养手续。在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的,应发给收养证明书;在基层政权机关办理的,应给予登记。以上是对于收养山区孩子们的相关解释说明,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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