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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
关于工作日加班工资是几倍工资这个问题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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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填写转学申请表就可以了,转学了意味着学籍也跟着自己一块转到了所就读的地方,如果符合转学条件,就是说明你可以在就读学校考试,高考不需要回户口所在地考试。 2、转学申请表可以在转入的学校取得,先在转入的具体学校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的县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两个章盖好后,拿着申请表再到转出的学校,就是原先的学校盖章,原先学校所在的县教育局盖章就可以了,一式四份。 3、学校和教育局各留档案一份,纸质版的申请表办理好后,就等着网络上审核提交通过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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