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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子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
租房子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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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若房东与租户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房东承担。 这所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东,即房东就是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因此与物业所签订的合同中,房东才是合同的一方而并非房屋的租户。租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房屋租赁后,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人的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即承租人支付,但其内部协议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支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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