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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 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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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赔偿30万,属于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如果死者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死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能否再次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各地政策不一,需要到死者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赔,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较大。从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到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到2005年《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到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此问题都采取了回避态度。应该说,对于单赔是趋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只是规定了属于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对于单赔的规定,据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同意,认为一个是民事,一个是行政。但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因素,对此问题采取了回避态度。河南省劳动厅的意见(政策法规处李耀峰):不告不审原则,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有能力赔偿的单位就支持双赔,否则就不支持。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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