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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死亡,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个以上,公司应当申请解散清算,剩余资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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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1)公司全体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1、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办理手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对其他所有继承人作出自己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允许法定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得侵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放弃继承最简单。 直接在房管局继承过户时写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即可;或者到公证处公正放弃继承,这样放弃继承的人就可以在房产过户时不必亲自去房管局了。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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