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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无理取闹,为自己狡辩:称我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那么别人看见了,是不是属于偷窥我的隐私?因为按照《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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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回答,按你说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属于违法行为。违法的行为是不能因为所谓的主观意图而受到赞同的。
违法的定义非常广泛。简单来说,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就是违法行为。这个法律法规包含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目前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并没有相关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话,卫计委(原卫生部)2021年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是并没有处罚条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这是北京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对北京地区有法律效力。条例的第十条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区域,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综上所述: 1、在全国范围内,室外公共场所吸烟不违法; 2、在全国范围内,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违法,但是无处罚或者处理措施; 3、个别省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则依据该法规处理。
对违反规定露天烧烤食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处没收非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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