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租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三)将住宅或者其他用房改为经营用房出租...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协议》、《国有土地使用证》、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2、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5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