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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截肢后,所购买的营养补品,依法是不能报销的。正常的伙食补助费可以报销。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工伤住院能报销伙食补助费吗,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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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撤销工伤认定会备案吗的答案是有的,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工伤了一年之内去申报、鉴定、评级,评上以后有补助金赔偿。你的问题涉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可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领取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以申请领取,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才可以申请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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