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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未依法替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或支付...
1、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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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补偿员工的解答是这样的:只要没有签订合同就可以获得二倍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可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即已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就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依法您也只能得到1个月另半个月工资(即1.5个月工资)补偿。可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双倍工资补偿,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设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向其内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不收费);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追偿(诉讼费总额10元人民币、用人单位无理的由其全额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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